厦门市公安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19 10:34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厦门市公安局编制了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网址http://ga.x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新华路43号,邮编:361003,电话(传真):0592-2079118,电子邮件:xmga@xm.gov.cn

一、概述

2011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按照《条例》规定,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大实施力度,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积极拓宽公开渠道和范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建设服务型政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公开情况。今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通过厦门市政府采购网和厦门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等网站发布我局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等信息,推动政府采购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我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公开,主动发布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条件、标准、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等,同时对我市公安机关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及时清理过期废止事项,补充最新执法依据,重新编制行政职权目录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公开行政自由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依托市公安局公众服务网,进一步推广网上行政审批等便民新举措,推动行政审批过程及结果的网上查询、网上公开,已有驾驶证补换证、行驶证补换证、车辆号牌补换证、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备案、行政复议、交通违法自助处理、驾驶员考试预约、网上模拟驾驶人考试8项公安业务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网上办事大厅全年共受理办事群众网上申报1639件,其中户籍管理业务679件,交通管理业务935件,边防管理业务25件,均按时限要求办结。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我局在制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充分尊重民意,引导公众参与,积极争取社会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在上级机关的指导下,我局先后参与研究出台或细化《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户籍管理规定具体实施办法、暂住人员赴台旅游试点等重大公共决策,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有关公共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情况,同时加强公众对政策公开及实施的反馈信息收集,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作出调整改进,切实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519日,厦门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并于201211日起施行。该法规是我市2008年特区立法项目,针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执法实际情况,采取了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机动车24分强制停驶、完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提高对严重危害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等具有地方特色的管理措施。由于政策涉及社会面较广,且涉及民众切身利益,从2007年下半年起,我局交警支队全程参与了立法的前期调研、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报送审议等工作,并广泛利用各种有效渠道听取意见建议,争取公众的理解和支持,还积极与新闻媒体合作,对新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报道,解答群众提出的各类问题,为新政策的顺利实施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情况。我局大力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工作,进一步细化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自由裁量标准,对涉及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全部67件法律法规规章的210个具体条文进行分解细化,共细化出执行标准820余项,并建立了行政自由裁量公开、审核、备案、集体讨论和责任追究等五项制度,确保各项具体标准能够得到落实。优化权力运行流程,运用公安公众服务网短信综合应用平台,主动将执法依据、进度、结果等及时告知或提醒相关当事人,将在线咨询、网上审批的结果通过手机短信第一时间告知办事群众,让群众知悉和监督。为策应《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颁布施行,我局按照上级机关指示精神,对涉及公安类行政强制行为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清理工作,共清理涉及公安类行政强制的地方性法规4件,市政府规章3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5件。清理涉及本局业务的行政强制措施104项,行政强制执行11项。积极开展110短信评警、窗口单位现场评警、互联网在线评警等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五)基层窗口办事公开情况。全市公安机关所有窗口单位均设置了公示栏、电子屏幕墙、滚动显示屏、自助查询服务触摸屏、自动排号机窗口等设备,主动公开有关业务的办事指南、办理流程、便民提示、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工作规范、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信息,便于群众办理各项业务。全局57个派出所户政窗口和分局户政大厅服务窗口配备了127台电子评价器,制作了窗口服务评价器工作卡片,窗口服务质量评价系统已全面启用。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在申请办证、行政复议、罚款缴交等方面广泛运用自助受理系统,方便群众办事。利用网络、媒体等平台,进一步推广并规范网上警务工作,大力开展网上警务室、微博、QQ群建设,拓展基层警务服务平台,延伸警务工作触角,及时发布警情通报、警方提示,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群众防范意识和能力;加大交警、出入境、户政、边防、网络安全管理等有关民生信息的公开力度,准确、及时发布与公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便民服务信息,提升警务工作实效。

(六)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各级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简便易行、方便群众和便于监督的原则,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形式和载体,在沿用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和警务公开栏等传统载体的同时,注重运用互联网、短信、博客、微博等新兴媒体和公安公众服务网站等网上服务平台,扩大信息公开的受众面,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增强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按照“一门式”、“一站式”要求,依托公安公众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络载体,除专门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版块以外,还补充丰富了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警务信息发布、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有效发挥政府网站服务公众的功能。

(七)信息公开机制建设情况。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发展,以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建立健全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机制,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由政府信息生成部门领导、保密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单位主要领导依照有关公开、保密法律法规,严格界定公开或保密属性,对涉及国家秘密、警务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坚决不公开。完善细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流程,规范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程序,完善公安机关内部审查机制,提高申请审查工作效率。完善目录编制、送交、统计等基础性制度,促进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调整充实工作人员,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领导、民警培训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做好相关培训。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将年度信息公开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本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51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6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全部通过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1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17条,占总数的33.3%;机构职能类信息1条,占总数的2%;其他类信息33条,占总数的64.7%。公安公众服务网全年共发布信息1023篇,其中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114篇,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民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本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包括三方面:一是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变更情况,主要是刑法修正案(八)、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等。二是行政许可有关内容。包括普通护照审批、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等出入境管理行政许可方面内容。三是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包括部分道路交通因施工改造、大型活动等实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等。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年来,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利用市局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外公布了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电话,用以受理群众电话申请及接受群众咨询。市局领导参加市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执掌968123市长专线电话,在线解答群众提出的户政、出入境等方面问题。市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33场,发布新闻通稿66篇,组织集中采访320余次;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共发表公安新闻报道近6000条,其中组织拍摄播出电视新闻734条,拍摄、制作中央电视台《法治在线》专题及新闻20条,制作《警方视点》、福建电视台《与法同行·厦门警视》共94部专题节目,厦门警方在线新浪微博与腾讯微博粉丝总数131万余人,共发微博2800余条依托110直播室平台,开通11412580出入境、户政等业务咨询服务,实时路况播报、治安警情提醒等便民信息,共受理群众求助电话260924个,比升79.5%。其中为市民提供公安业务咨询49387人次,非交通违法类车辆被堵移位求助159369人次,车辆交通违法信息查询35505人次,水电气信息咨询1901人次,交通路况咨询2367人次;依托厦门广播电台播报实时路况、治安警情提醒等栏目1750档。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168件,其中网站咨询5人次,电话咨询163人次。内容主要集中在户籍管理、出入境证照办理、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共受理相对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份,均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提交,历年累计20份。

(二)受理办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规章,经审核,同意公开的5件,其他答复1份,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答复,答复率100%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及其原因

本年度,在群众依申请公开中,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没有因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引发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开展不够。社会公众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参与度不高,前来咨询和查阅的人数不多。

  2.政府信息公开与政务公开同步不够,部分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信访、咨询,获取政府信息和解决实际问题之间的关系不清楚。

3.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拓展。主动公开的文件数量少、范围窄,公开的效果不理想。

4.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完善已有的工作制度,及时补充制定监督、考核、评议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推动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二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及保密法规的要求,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三是加大政府网站建设力度。结合公安公众服务网改版运行,不断充实网站公开内容,改进公开形式,突出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办事服务水平,努力打造便民、高效的公安门户网站。四是加强教育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教育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基层公安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及附表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主动公开情况无说明事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本年度依申请公开情况无说明事项。

(三)附表

厦门市公安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计量

单位

2011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51

769

其中:1.网站公开

51

769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6

2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传真申请数

0

0

3.电子邮件申请数

0

0

4.网上申请数

6

17

5.信函申请数

0

3

6.其他形式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6

2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6

11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0

7

行政复议数件

0

1

行政诉讼数件

0

0

行政申诉数件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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