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4-032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04-22 |
文 号 | 厦公函〔2024〕95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6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谢颖代表:
《关于在人流大、车流大的斑马线设置临时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第0063号)收悉。根据分工,该建议由我局独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交警部门认真研究办理。3月11日,我局交警部门与您沟通,了解建议背景,反馈我局相关办理情况。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您提出的关于在人流大、车流大的斑马线设置临时交通信号灯的相关建议,对促进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我局深表赞同并持续推进。近年来,我局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推动“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建设工作,着力改善道路通行状况,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更好地促进道路交通发展,满足群众出行需求。2018年起,我局结合厦禾路沿线斑马线提升改造,率先进行“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建设试点,并在此基础上积极研究梳理“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建设使用场景,同时结合道路新改扩建,以及斑马线优化提升等工作,将“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持续推动。“请求式”过街信号灯是在行人过街和机动车通行两个相位间切换放行,减少行人及机动车的无效等待时间,通常适用于路段斑马线,而路口斑马线行人过街是利用相邻斑马线机动车放行相位的时间通行,通常一个路口会根据交通流特征有多套相对固定的信号灯放行方案。因此,路口斑马线不宜启用行人“请求式”过街功能。
经沟通,您提出的建议,主要针对前埔东路思明区政务中心及前埔BRT站两处斑马线增设“请求式”过街信号灯。经现场勘察,前埔东路思明区政务中心斑马线为前埔东路田厝路口斑马线,前埔东路前埔BRT站斑马线北侧有社区道路与前埔东路相连。鉴于当前前埔片区高峰期交通流逐渐增大的实际,我局正在会同专业机构对该片区交通运行状况进行跟踪调研,届时会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前埔东路及文兴东路等合适点位研究增设交通信号灯,以规范通行秩序,提升通行效率。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梳理设置“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合适点位,并按程序推动建设。同时,在市政道路新改扩建工作中,我局将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将“请求式”过街信号灯一并纳入设计建设,不断提升我市“请求式”过街信号灯建设覆盖面和斑马线通行安全系数,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和道路畅通需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书晖
联 系 人:赵善田
联系电话:5866038
厦门市公安局
2024年4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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