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3-05-2022-004 | 主题分类 | 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2-06-30 |
文 号 | 厦公综〔2022〕137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
各分局,局属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闽司〔2021〕136号)《厦门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若干规定》(厦府规〔2021〕11号)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厦门市公安行政管理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第一批),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公安局
2022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备注:(具体详细内容请查阅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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