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要求,今年全市公安机关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着力健全政务公开机制,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着力深化重点领域公开,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以公开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为更好地服务和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一)深入解读重要政策措施。围绕2019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重点任务、重大举措,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作出的“革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上取得新突破;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在帮助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上取得新突破;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在吸引优质生产要素集中集聚上取得新突破;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在建设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上取得新突破;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在推动生态省建设上取得新突破”等重要部署,及时公开、精准解读相关政策措施,稳定社会预期,提振市场信心。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在重要政策出台、重点工作推进、重大事件发生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定调、自觉把关等职责,带头解读政策,及时释疑解惑。
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重要改革措施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政策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做好舆情风险评估研判,制定应对处置预案。将政务舆情回应作为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的重要环节,落实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加强对经济社会热点、办事创业堵点痛点的舆情监测、研判和回应。加强重大突发事件舆情风险源头研判,增强回应针对性。加强与宣传、网信等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完善重大政务舆情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快速反应机制。
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三)增强解读回应效果。探索运用政策简明问答、网络问政、政策进社区等方式,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展现形式,进行立体式、多方位解读,注重发挥专家学者作用,提升解读准确性、权威性、贴近性。对群众关切和社会热点,要主动快速引导、释放权威信号、正面回应疑虑,推动解决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一)推进重要决策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等,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健全“政企直通车”和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
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二)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公开。加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系列政策措施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公开,跟踪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积极开展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一)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加快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持续提升政府网上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抓紧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加快各级各部门政府网站与中国政府网的互联互通。平稳做好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及早部署我市政府门户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改造工作。
责任单位:宣传处。
(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安全防护、监督管理等工作。统筹推进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的协同联动、融合发展,加强县级政务新媒体与本地区融媒体中心的沟通协调,提升信息发布、解读回应、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的整体水平。
牵头单位:宣传处,责任单位:各分局。
(一)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解读,及时修订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确保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培训,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依法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二)学习借鉴基层政务公开试点经验。要积极借鉴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成功经验,要立足基层实际,积极探索创新,不断提高基层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三)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职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机构改革涉及的各级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本机关的“三定”规定等信息,及时制定更新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立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台账,做好与公文管理系统和合法性审核管理信息平台的衔接。
牵头单位:办公室,责任单位:各分局、局属各单位。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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