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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理念 做到“把案件办成铁案”
发布时间:2022-06-21 16:44 字号: | |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审理部门和审查调查部门干部就案件补查补证要求进行探讨。


  (厦门日报 讯)组织年轻干部参与案件审理跟班学习,规范落实案件集体讨论制度,严抓处分宣布执行工作……厦门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提升案件质量主线,采取务实有效措施开展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今年以来共审结违纪违法案件16起。

  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始终坚持实事求是、证据为上的原则,在前期全面了解掌握案件背景情况的基础上,强化对案件材料的审理把关,提请召开审理小组会议、组务会,通过充分集体研讨会商,有效增强工作合力。

  对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充分发挥审理牵引功能,及时退回补查补证,有效传导保障案件质量的责任和压力,倒逼审查人员增强法治思维、程序意识、攻坚能力,树立“第一次就做好”的办案理念。

  “认真履行审理职责,守住案件质量底线,是案件审理部门担当使命最突出的体现。提升案件质量水平,还需要加强与办案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审查调查部门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案件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

  针对上级重点关注的案件,案件审理部门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提前介入开展分析研判,从审理的角度提出意见建议,通过查审协同,帮助审查调查人员围绕“把案件办成铁案”的目标,做好审查调查工作。

  此外,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严抓处分宣布执行工作,及时用身边人的反面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倒查审理过程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共性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具体建议,做实案后整改工作。同时,有针对性地开展被处理对象思想疏导工作,帮助被处理对象调整好心态,轻装上阵。

  实践锻炼是最好的课堂。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持续深化互为师徒工作机制,探索内部审理工作创新,落实以干代训,选拔本组年轻干部作为审理业务后备力量,在审理部门干部指导下,参与对挂钩联系单位纪检组织办理的违纪违法案件审理实践,为培育高素质的案件审理干部队伍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