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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出行 遵法守规 确保安全
发布时间:2022-06-14 11:04 字号: | |

  

人、车各行其道,文明守规,方能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驾驶人、乘坐人,都要戴好安全头盔。

  

“机动车辆在岛内禁止鸣笛”的规定已经出台多年。


  (厦门日报 讯)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的每一次出行,都会同交通安全打交道。但是,面对红灯时的一次侥幸,变更车道时的一次随意,开车时的一次大意……有时仅仅是一个小小的疏忽,便有可能让自己和他人身处险境。

  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从细节做起,文明走路、文明乘车、文明行车。今天,厦门交警就从常见的几个细节入手,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知危险、守法规,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交通环境。

  不跨越隔离设施

  道路隔离设施(护栏、绿化带等)是最常见的道路交通设施,让道路交通参与者们各行其道,保障车辆和行人的安全,最大限度减少事故的发生。然而,有些人为了自己的一时方便,随意翻越护栏,不仅不文明,还给自己和他人带来危险。

  行人过街时,应走斑马线、过街天桥或地下通道。根据规定,设有道路隔离设施的道路严禁行人横穿,机动车驾驶人在此类道路上一般会认为不会有行人横穿,故车辆行驶速度普遍较快,驾驶人对行人的关注度也会有所下降。在这样的前提下,若有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进入或横穿车行道,非常危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行人往往要承担较大的事故责任。

  处罚标准:行人在有设置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路段,不从上述设施通行的,处以罚款50元;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处以罚款100元。

  佩戴安全头盔

  对于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骑乘人员来说,安全头盔相当于小汽车的安全带,是遇到危险时的一道重要防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骑乘人员容易受到猛烈撞击,头盔可以有效保护头部。因为头盔光滑的半球形,可使冲击力分散并吸收冲击力,而头盔的变形或裂纹以及护垫,又起到缓冲作用,也能吸收一部分能量,从而减少冲击力对人头部的伤害。

  厦门交警提醒大家,无论是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的驾驶人还是乘坐人员,都要自觉戴好安全头盔,系好固定卡扣。家长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接送孩子时,更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载一人、不闯灯”,要给孩子也戴上安全头盔。

  处罚标准:摩托车行驶时,乘坐人乘坐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处以罚款10元;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处以罚款100元、记1分。

  不向车窗外抛物

  车窗抛物,带来的是麻烦和危险。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往车窗外抛物易分散注意力,严重时导致车辆失控,危及他人和自身安全;抛物行为还干扰后车安全行驶,可能导致后车驾驶人紧急躲避而引发事故。同时,抛出的物品或撞击后车挡风玻璃造成损害,或阻挡后车视线引发事故,十分危险。此外,车窗抛物也给道路清洁增加了负担与隐患,增加养护工人工作量和工作危险度。

  为了让城市更干净整洁、安全有序,请广大驾驶人摒弃车窗抛物的陋习,在车内备临时垃圾袋,养成下车后再扔垃圾的好习惯。

  处罚标准:驾驶机动车时向道路上抛撒物品的,处以罚款50元。

  不乱鸣喇叭

  1996年,厦门发布《厦门市防治机动车辆噪声污染规定》,要求机动车辆在岛内禁止鸣笛。驾车时乱鸣喇叭的驾驶人,往往存在驾驶情绪急躁的“路怒症”特点,不仅影响自身安全驾驶,也给道路周边的群众带来一定困扰,影响群众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开车讲文明,喇叭不乱鸣”,不仅是法律的要求,是驾驶人文明素养的表现,也是对环境的保护,更是对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尊重。

  处罚标准:违反规定鸣喇叭的处以罚款100元。

  按规定变更车道

  随意变道对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影响比较大,轻者造成车辆损伤、财产损失,重者危及生命。同时易引发次生治安问题,有时甚至导致打架斗殴等。

  如果确实需要变道,该如何做呢?简单来说就是“一灯二镜三方向”,即提前3秒打转向灯、注意观察两边后视镜、变道时要小幅度地缓打方向盘。变道的方向是车辆的侧前方,最好使车辆与标线的夹角尽量小。同时要注意,一定不能影响目标车道内其他车辆的正常行驶,要预留足够的安全空间才可以变道。

  如果是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通行的车辆,确需变更车道时,应预留必要的变道提前量,避免因速度差引发碰剐事故。

  处罚标准:普通道路上不按规定变更车道的处以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