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2 08:13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要求,对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全面梳理总结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参照第三方评估意见,编制形成厦门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厦门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持续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累计依法公开文件10件,主要涉及增加电动自行车严管路段通告、投洽会期间加强民用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管理通告、物流运输联审联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容缺受理审批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等内容;主动公开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答复函37件,公安部门预算、部门决算、采购预公告等信息35份;优化政策解读形式,聚焦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等重点工作,跟进严管路段调整工作部署,组织交警部门编制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严管路段示意图,通过标注不同颜色路段,直观展示严管路段分布及新增情况;常态化组织领导干部通过“在线访谈”方式,围绕养犬管理、优化移民管理政策、服务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全民禁毒宣传、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安全综合治理、居民身份证“全省通办”“跨省通办”“异地办理”政策、车驾管政务服务提升、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话题,与网友互动交流,及时解读最新政策和公安机关当前重点工作,做到以民意导向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

  (二)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等相关规定,加强法理分析及新近涉政府信息公开案例研究,强化审核把关,规范做好答复,年内共接受群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8件,其中网上申请80件、信函申请8件,涉及公开小区物业保安备案等信息,均依法及时做出答复;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2件、行政诉讼案件2件,前者均为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涉及个人隐私、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且第三方不同意公开有合理理由,后者涉及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司法信息、公安机关内部工作流程信息及以信息公开形式进行法律咨询,我局均依法予以回应,3件年内已审结的案件均得到有关部门维持我局决定。

  (三)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完善政府信息源头管理机制,从文件送审签发环节加强把关,规范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和属性界定工作;结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23年厦门市公安局政务公开问题排查清单》,聚焦事关百姓民生的职责,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任务分工,推动法制、治安、网安等部门主动公开公安行政处罚流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等领域的公开事项;动态更新领导信息、领导分工等有关信息,全面清理非公安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5件,及时排查整改网站错误表述10处;同时做好主动公开文件信息移送工作,2023年累计向市档案馆、图书馆和行政服务中心移送信息47份,切实从各方面进一步规范管好政府信息。

  (四)完善政府信息平台建设。聚焦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和各类新媒体的运维管理,优化“警民互动”版块“民意征集”等栏目设置,做到全过程直观展现征集意见等情况,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设置“权责清单”“办事服务类事项”并通过超链接方式接至“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确保相关事项同步更新,同时更加注重发布权威准确、通俗易懂、形式多样、易于传播的政府信息。2023年共召开新闻发布会5场、通气会21场;新媒体账号累计发布推文448条、短视频398条;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开展在线访谈11次,网上调查、民意征集各8次;政务公开对外服务专线电话累计接听群众咨询电话260余次。

  (五)强化政府信息监督保障。严格年度报告编制工作,认真梳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布;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台账,及时梳理、审视、整改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有序开展;持续加强政府信息业务培训,组织业务骨干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2次,主动走出去参加市律协政府信息公开实务讲座1次,分别结合2023年新警培训、全市公安机关保密培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2次,着力通过以点带线、以线扩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1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9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81703

  行政强制

  31399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701.2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7

  1

  0

  0

  0

  0

  8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8

  0

  0

  0

  0

  0

  1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7

  1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3

  0

  0

  0

  0

  0

  2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7

  0

  0

  0

  0

  0

  7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84

  1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0

  2

  1

  0

  0

  1

  2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保持良好,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内容较为单一;二是个别部门的公开意识还有待增强,依法规范处理群众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能力仍需提升;三是审核把关不够严格,在拟公开文件中存在个别错别字。

  (二)改进措施。一是研究出台专门文件,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具体要求,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等工作提质增效;二是加强对下业务指导,充分发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牵头作用,加强点对点指导,及时发现、通报并督促整改相关政府信息公开问题,不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整体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项目,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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