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1-06 19:55:00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上级机关有关要求,厦门市公安局编制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说明和附表等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11日起至12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厦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ga.xm.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存在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新华路43号,邮编:361003,电话(传真):0592-2079118,电子邮件:office@ga.xm.gov.cn

一、概述

   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条例》、《办法》精神,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载体,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公安工作、促进和谐警民关系,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和促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市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集相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详细安排部署我局各阶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出明确指示。20145月,根据市局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进行调整,并建立联系员队伍,明确各单位职责分工,进一步理顺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相关工作程序。一年来,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责任落实,促进业务交流探讨,稳步推进各级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正确、及时有效地开展

(二)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对拟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反复审查是否标注密级、内容是否敏感、公开条件是否适当,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完善新闻类政府信息发布的协调机制,加大新闻发布及舆论热点应对的工作力度,及时澄清社会关切的虚假和不完整信息,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保密审查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设备和网络维护保障力度,确保设备、网络运行安全为规范公开申请受理答复程序,市局刻制了厦门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专用公章,印章由专人管理,实行印章使用审批和登记制度。

(三)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我局积极通过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及微信、微博平台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及时报道我市各重大警务活动情况和治安动态,及时发布与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便民讯息、警情信息和预防犯罪提示等信息,提醒群众做好防范工作。窗口单位均设置了公示栏,有条件的单位还利用LED大屏幕显示器、液晶电视、滚动显示屏、自助查询服务触摸屏等设备,公开有关业务办理、受理条件、时限、程序,提供警务公开﹑办事指南以及证件办理结果自助查询,提高工作透明度,便于群众查询办理。

(四)进一步提升平台作用。今年局对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进行了全新改版,改版后,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管理功能有了进一步的提升。网站依申请公开板块增加了群众来件提醒功能,该功能让办理人员可以第一时间得知有群众在网站上新提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便于及时处理答复,提高办理效率。完善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索引号自动生成机制,确保新增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索引号编号准确无误,同时还对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索引号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纠偏,提高页面浏览效率,方便群众按需查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新增主动公开信息182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75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3条;机构职能类信息45条;行政许可类17条,其他类信息117条。内容涉及民众生产、生活以及公共事务等方面,具体包括:一是公开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召开防范虚假信息诈骗宣传点评会,加强防范虚假信息诈骗宣传工作,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发布《关于仙岳路立交改造提升工程跨成功大道匝道钢箱梁吊装工程施工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关于2015建发厦门国际马拉松赛期间采取道路交通限制措施的通告》等,告知广大市民详细了解道路交通限制情况,提前做好出行安排。发布《关于贯彻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意见的通知》,相应举办机动车6年内免检新政新闻通气会,方便群众办理车辆检验。二是公开公安机关相关职能调整、管辖分工的政府信息包括《关于将厦门大学校园部分道路纳入日常交通执法管理工作的通知》、更新《厦门市公安局行政职权目录》、明确我市刑事案件指定管辖有关问题、经侦部门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管辖分工以及部分单位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文件。三是公开有关规范公安机关工作的政府信息。包括开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加强校园及周边安全保卫工作、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治安保卫工作、奖励协助打击违法犯罪有功人员、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加强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的有关文件,及时发布更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戒毒条例》、《厦门市公安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

本年度,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共接受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事项咨询129件,内容主要集中在户籍迁移、出入境证照办理、公民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方面。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共受理相对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其中受理网上申请3件,受理信函申请7件(历年累计70件)。经审核,同意公开的2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决定不予公开信息6件,所有申请均在法定时限内作出相应答复,答复率100%

对于申请人有关公开我市集体户口数等申请,因该申请信息不存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意见》中“行政机关一般不承担为申请人汇总、加工或重新制作政府信息,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的有关规定,决定不予公开。

本年度,共收集整理作为依申请公开信息数124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费用收入及支出均在财政拨付的行政办公经费中列支,未产生与行政复议、行政申诉、行政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发生行政诉讼1件。申请人向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诉厦门市公安局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定义务。根据法庭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属于《条例》所涉及的政府信息,本着对群众负责的工作态度,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办仍在15个工作日期限内指派相关人员进行了正面答复和解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第(一)、(三)项之规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全年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起的行政复议。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特别是在增强执法透明度、完善依申请公开程序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但是也存在着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仍有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够重视,存在着措施落实不到位、沟通不顺畅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创新工作方法和思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新台阶。一是继续强化信息公开意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切实提高全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广大民警贯彻执行《条例》、《办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知识讲座、经验交流等形式,提高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加强对群众关注度高的改善民生等热点政府信息的梳理,主动、及时、准确公开有关信息。三是继续优化依申请公开服务。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机制,结合工作实际不断规范完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分工,依法妥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同时,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切实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附件:1.厦门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数据

 

                                   厦门市公安局

              201517

附件

厦门市公安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统计数据

 

计量

单位

2014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82

1175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82

1175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2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0

7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3

59

3.信函、传真申请数

7

13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0

7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

27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2

5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6

2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件

0

1

行政诉讼数件

1

1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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