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局210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总结
发布时间:2014-12-10 17:26:20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字号:

2014年,厦门市公安局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开展。现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应放尽放”的要求,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截止1130日,市公安局累计主动公开文件150条,同比增长114%二是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借助信息化手段,大力开展舆情信息系统建设,建立舆情会商例会制度,加强网上互动,广泛收集舆情民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发挥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的政府信息发布主平台作用,网站进行了全新改版,增加群众依申请公开提醒功能,完善网站的公开目录索引号自动生成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会、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介政府作用,截止1130日,市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36场,市局官方微博“厦门警方在线”共发布信息近4700条,微信平台“厦门警方在线”共发布信息220条。

二、推进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开设行政职权专栏,及时公布申请条件、办理程序、申请途径等行政职权情况;建立“网上办事”大厅,提供网上办事申请功能,并按照规定对审批情况进行公告;严格对照公安部《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全面实行警务公开,公开办事规则、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主动把公安机关的执法服务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二是加强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按照执法信息公开规定,及时向当事人告知行政处罚信息,并向特定对象提供执法信息查询服务。

三、继续推行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常态化做好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规定,今年3月份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及时公开市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8月份又在厦门公安公众服务网公开我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决算信息,二是严格做好财政审计信息公开。截止2014124日,审计处共完成45项审计项目,在查项目2个,其中涉及应公开的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信息公开的项目5,都按照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四、加强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政府政府采购工作由市政府采购办具体执行,所需公开信息由厦门市财政局在厦门市采购网上进行公开公示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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