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6-055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23 |
| 文 号 | 厦公函〔2026〕133号 |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64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 第20264125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杨毅融委员:
《关于强化厦门郊区及城乡结合部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管理的提案》收悉。按照分工,由我局主办,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会办。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会同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政府认真研究办理。现向您反馈办理情况,如您需进一步沟通了解,我局将安排专人积极保障。
二、措施与成效
(一)关于强化依法监管提升执法效能的建议。一是强化执法规范。我局按照《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查处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头盔违法行为,并针对“佩戴头盔未系卡扣”等不规范行为加强现场纠正教育。同时,结合《厦门经济特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学习借鉴其他地市先进管理经验,研究优化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管理要求、处罚标准和执法程序,推动相关规定完善规范。二是深化联合执法。我局牵头完善联合执法机制,每周与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及相关镇(街)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务工聚集区、农村集市周边等区域,常态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专项行动,营造严查严管氛围。三是加强科技应用。我局在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特别是事故高发路口、村(居)主要出入口等关键点位,布设电动自行车非现场抓拍设备,今年以来,共向群众发送不文明交通行为提示短信50万余条。
(二)关于深化宣传教育提升安全意识的建议。一是配合开展头盔适配服务。依托道安办等平台,整合街道、社区资源,为群众提供优惠、便捷的合规头盔购买渠道,并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头盔产品质量联合检查。二是开展以案促防精准宣传。我局全面收集整理我市农村地区涉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典型事故案例,今年以来,结合“七进”常态化宣传工作,开展交通安全进村入户宣传1070余场次,并制作警示教育短片,利用微信群、本地新媒体平台、村(居)广播站等进行精准投放,切实做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三是抓牢重点群体源头管理。我局联合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入快递、外卖等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宣教、培训等1150余场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将骑手规范佩戴头盔纳入企业内部安全管理考核。同时,密切与教育部门协作,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小手拉大手”活动940余场次,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关于推动协同共治压实管理责任的建议。一是强化协同联动。依托市安委办、市平安办、市道安办,建立健全与市场监管、教育、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沟通会商、联合执法、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二是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常态化开展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农村地区非机动车事故高发路段,积极推动机非隔离设施、交通标志标线、夜间照明设备的建设与完善。今年以来,已推动完成翔安东路、翔安南路、卿朴路等6条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升级、改造工作,年底前还将完成19条农村地区非机动车道的升级与改造。三是完善多元激励手段。在市委文明办指导下,我局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持续面向各民生服务行业开展“遵规守法好骑手”季度评选活动及优秀行业代表评选活动,积极推动对遵守交规、自觉佩戴头盔等行为的正向激励,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关于引导社会参与拓展志愿服务的建议。我局进一步健全义务交警招募、培训和管理机制,重点吸纳农村地区本地村民加入义务交警队伍,加强岗前培训和常态化轮训,聚焦关键区域、重点时段优化勤务部署,持续提升志愿服务的专业性和精准度。同时,持续优化义务交警队伍积分管理和评优机制,推动与岛外农村镇(街)、村(居)志愿服务组织的交流协作,通过城乡结对共建模式,促进经验共享与资源互补,进一步扩大交通安全志愿服务覆盖面。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提升二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管理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驾乘人员头盔佩戴率,全力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领导署名:过洪
联 系 人:江威
联系电话:13606062827
厦门市公安局
2026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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