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6-054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6-07-14 |
| 文 号 | 厦公函〔2026〕128号 |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40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403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李丽辉委员:
《关于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厦门市流浪动物保护体系的提案》(第20264032号)收悉。根据分工,我局和市行政执法局为分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职责,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7月8日,我局经办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反馈我局相关办理情况,您对我局的工作情况表示认可和理解。
二、措施与成效
您提出的关于构建“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科学管理”的厦门市流浪动物保护体系的建议,对于提升我市人与动物和谐共生的城市环境具有积极意义。我局作为养犬管理部门之一,近年来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我市养犬管理水平。一是加强登记管理。2021年1月,我局联合农业农村、行政执法等养犬管理部门联合建设“厦门市智慧养犬管理平台”,依托“e政务”便民服务站、微信小程序、“i厦门”APP和省网办事大厅等平台,提供多渠道线上申请路径,在全省率先推行“一体化”智能信息化养犬管理模式,实现“养犬一件事”全程网办,线上发放电子“犬类免疫证明”和“养犬登记证”。二是加强联合监管。我局会同城市执法部门,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未按规定束牵引带、未佩戴嘴套、遗弃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检查,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推动形成严管氛围。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我局充分运用广播、报纸、电视及微信、微博、抖音等媒体,多方位、高频次宣传文明养犬有关内容,引导群众依法依规文明养犬。同时,深入人流密集部位以及居民小区、城中村等群众聚居区域开展点对点、面对面宣传,向群众普及法律法规、文明养犬知识,持续营造文明养犬浓厚氛围。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借鉴各地养犬管理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和信息共享、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等机制,在养犬登记办证、流浪犬收容和绝育、违规养犬行为查处等重要环节同向发力,加强文明养犬、严禁随意弃养等主题宣传,着力构建监管严密、执法高效、宣传有力、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领导署名:过 洪
联 系 人:龙砡弘
联系电话:13906010002
厦门市公安局
2026年7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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