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6-007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6-03-27 |
| 文 号 | 厦公函〔2026〕31号 |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第0193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系统推进厦门市大气氮氧化物(NOx)深度减排与大气自净能力建设的建议》(第0193号)收悉。根据分工,贵单位为主办单位,我局为协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针对代表建议的“针对疏港货车,加强排放检查,发现超标车辆及时治理”,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交警部门认真研究办理。3月18日,我局经办人员与郑煜铭代表电话沟通,代表对我局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2025年以来,我局严格落实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要求,聚焦货车尾气排放突出问题,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部门开展联动专项执法整治,取得阶段性成效。一是建立联勤工作机制。联合印发《厦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协同执法工作方案》(厦环支队〔2025〕6号),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持续整治柴油车尾气排放超标、高排放机动车闯限行区等问题。二是加强路面管控。采取“固定卡点+流动巡查”“白天管控+夜间突击”相结合的模式,在疏港通道、第二东西通道、海翔大道等重点区域,开展常态化联合路检路查,特别是在大气污染防控关键期、货运高峰时段,启动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以来,累计开展联勤执法31次,检查车辆311辆次,查处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法行为27起、尾气超标4起。三是强化源头治理。深入货运企业、物流园区排查货车3674辆次,开展入企政策宣传引导961次,督促企业落实车辆排放管理责任,加快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切实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常态化开展货车尾气排放联合执法,切实助力我市大气氮氧化物(NOx)深度减排工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领导署名:张书晖
联 系 人:石立章
联系电话:15280076002
厦门市公安局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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