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5-042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5-09 |
文 号 | 厦公函〔2025〕99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5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58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叶少静代表:
《关于建章立制杜绝随意更改道路交通标识的建议》(第0158号)收悉。根据分工,我局和市交通局为分办单位,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交警部门认真研究办理。3月28日,我局经办人员与您当面沟通,听取您的意见,并反馈建议办理情况,您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一)严格履行交通安全设施监管职责。长期以来,我局交警部门根据《厦门市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管理办法》要求,建立健全动态排查整治机制,及时发现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合理问题,积极协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全力保障交通安全设施完好、有效的运行。
(二)加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指导。我局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监督管理工作,提前介入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交通影响评价工作,组织专业部门对项目方案审查,提出交通组织、交通安全设施需求和技术要求,推动完善城市规划和交通规划,科学规范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
(三)持续畅通民意收集反馈渠道。我局交警部门于2023年1月启用交管民意服务中心,积极收集、梳理、研判、反馈各类民意诉求,着力解决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交通安全设施问题。2023年以来,交管民意服务中心累计受理群众交通安全设施问题诉求1085件,来件办结率达100%。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查监管,及时发现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缺失、损坏等问题,并监督指导各路权单位落实交通安全设施设置和完善优化工作,有力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精细管理,进一步提升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张书晖
联 系 人:蔡维佳
联系电话:0592-5866139
厦门市公安局
2025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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