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5-028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4-14 |
文 号 | 厦公函〔2025〕76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4112号提案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市住房和建设局:
《关于厦门城中村房屋出租管理的对策建议》(第20254112号)提案收悉。根据分工,由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作为会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部门认真研究办理。3月28日,我局经办人员与市社科联提案联系人王玥娟委员电话沟通,向其反馈公安机关在城中村房屋出租管理方面的工作及成效。委员对我局的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近年来,我局持续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房屋出租人管理责任,有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一)强化出租房屋管理。我局制定出台《出租房屋治安管理工作指引(试行)》,对辖区出租房屋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动态摸排城中村出租房屋底数。通过组织房屋出租人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承诺书》、组建房东微信群、召开房东会等形式,压实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今年以来,共组建房东微信群14034个、召开房东会576场。同时,按照“谁出租、谁用工、谁留宿、谁采集”的原则,严格督促房屋出租人落实自主申报采集责任,并组织社区民警、辅警、网格员等工作人员开展入户访查。目前,城中村房屋出租人共8.6万名,登记实际居住户籍人口48.2万人、流动人口107.5万人。
(二)强化依法依规查处。对出现不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或故意报送虚假信息,房屋出租人发现租住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报告等情形的,依法依规快查快处,对出租房屋内发生敏感案事件的依法严处,形成有力震慑。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屋犯罪不报告等案件3450起。
(三)强化宣传培训教育。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一警一码”宣传推广等工作,通过线上转发图文视频普宣、入户访查面宣、召开房东会以会代宣等多种形式,普及自主申报采集渠道及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房屋出租人应知应会内容,发放《致全市房屋出租人的一封信》《致全市广大流动人口的一封信》,不断提高房屋出租人自主申报采集的主动性和流动人口配合登记管理的自觉性。今年以来,全局共粘贴社区民警“一警一码”警务联系牌3.1万张、警务宣传单8.4万张,宣传覆盖房屋出租人6.3万名、流动人口46.2万人。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持续深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严格落实公安机关管理措施,压实房屋出租人管理责任,共同做好我市城中村出租房屋管理工作。
此函
领导署名:林世国
联 系 人:林子为
联系电话:0592-2262504
厦门市公安局
2025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7号闽ICP备08002332号
版权所有:厦门市公安局(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