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5-013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5-03-17 |
| 文 号 | 厦公函〔2025〕57号 |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011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市文旅局:
《关于尊重传统民俗,提升民族文化自信营造浓厚“年味”推动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115号)收悉。根据分工,由贵局为主办单位,我局作为协办单位之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我局经办人员与叶少静代表电话沟通,就我局烟花爆竹安全燃放有关工作情况详细沟通,代表对我局办理情况表示认可。
二、措施与成效
根据《厦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目前我市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区在有关时段和区域内可燃放烟花爆竹,具体燃放时间段与地点,由区政府在每年春节前发布,思明、湖里区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公安机关主要负责烟花爆竹燃放的审批及管理,我局将积极配合文旅部门,严格做好烟花爆竹燃放活动的安全管控工作,严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及违法违规燃放行为。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会同应急、文旅、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严查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产品及违法违规燃放行为,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营造浓厚节日氛围。
领导署名:曾嘉贤
联 系 人:童昕恺
联系电话:13959259326
厦门市公安局
2025年3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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