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9-02-2022-030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2-04-28 |
文 号 | 厦公函〔2022〕91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055号建议办理情况答复的函 |
江涛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建议》(第0055号)收悉。根据分工,我局为主办单位,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背景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组织禁毒部门会同财政等部门认真研究办理。期间,我局经办人员多次与您电话沟通。4月20日,我局禁毒部门主要领导向您当面反馈办理工作情况,取得您的理解和支持。
二、措施与成效
就您提出的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经费保障”三方面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建议,我局深表赞同,并结合我市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相关工作加以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方面。我市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市领导多次就禁毒工作作出指示批示,研究推动相关工作。特别是去年我市部署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以来,市领导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进创建工作,各级各部门将禁毒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和部署,纳入文明创建、平安创建、政府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考核的范畴,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协调、政法担当主力、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禁毒工作新格局。2021年年底,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推进我市禁毒工作,市“两办”专门印发《厦门市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今年1月,市禁毒委员会印发通知,成立由市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将禁毒工作列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一把手”工程,进一步凝聚资源力量、强化组织保障。就您提出“推动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建议,市禁毒办已多次协调市编办研究解决办法。市编办根据《福建省省级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管理规定》,明确市、区两级禁毒委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不单设办事机构,不核定机构规格,其日常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承担。据此,市、区禁毒办由市公安机关采取指定1名专人负责禁毒办日常工作,并调配2至3名工作人员进行实体化运作的方式,落实省禁毒委“推动禁毒办实体化运作”的工作要求。
(二)明确工作职责方面。为确保各项禁毒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我局依托市禁毒办,强化问题导向,统筹谋划推进,坚持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推动制定《厦门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区禁毒工作清单的通知》《厦门市禁毒委员会关于印发市禁毒委成员单位禁毒工作清单的通知》,明确全市六个区禁毒办、市禁毒委相关成员单位的职责;同时,积极协调市委政法委、市效能督查办、市委文明办,将禁毒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绩效管理、文明创建考核考评范畴,用足用好“指挥棒”,进一步压紧严实禁毒工作责任。
(三)加大经费保障方面。市、区两级财政高度重视支持禁毒工作,将禁毒工作经费纳入每年度财政预算中予以保障。今年,市财政还专门划拨15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争创工作,各区也在禁毒教育基地、禁毒宣教室、品牌社区等基础建设方面加大经费投入。关于建议提及的禁毒专职社工与网格员、第三方机构购买服务人员“同工不同酬”的问题,经调研了解,2019年3月,我局会同市禁毒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联合出台《关于开展政府购买禁毒社会工作服务的实施意见》,明确购买禁毒社会服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各区政府、街道多采取购买禁毒专职社工服务方式加强社区戒毒等基础工作,人员待遇由第三方机构根据具体项目、工作量等统筹安排。由于各区财政能力不同,在包干经费保障方面切实存在差异。今后,我们将吁请各区根据其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统筹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提高禁毒专职社工薪酬待遇。
三、今后推动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以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争创工作为契机,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实抓细禁毒各项工作,进一步整合资源、调动力量、强化保障,厚植争创工作的基础和优势,奋力推动我市禁毒工作再上新台阶。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敬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传灿
联 系 人:李永艳
联系电话:13806077030
厦门市公安局
2022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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