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7-03-01-2018-001 主题分类 市局文件
发布机构 厦门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8-04-20
文 号 厦公综[2018]83号
标 题: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下放特种行业审批权限及对行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内容概述: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下放特种行业审批权限及对行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下放特种行业审批权限及对行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20 09:39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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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局属相关单位,消防、边防支队:

为进一步深化 放管服改革,创新公安机关行业场所治安管理方式,主动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提供优质、便利服务,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市局决定从即日起下放特种行业审批权限以及对行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下放特种行业审批权限

(一)旅馆业(含留宿洗浴按摩场所)、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特种行业许可证》(以下简称特行证)审批、变更、注销权限从市局下放至各分局办理。市局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服务窗口不再受理特种行业审批(含变更、注销)业务,在本通知下发前已受理的(含变更、注销),继续由市局办理。

(二)已领取特行证的,如特种行业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等登记项目发生变更,而主要经营条件未改变的(如酒店主体结构、房间数、实际经营地址等主要条件未发生变化),可不进行实地核查,直接办理项目变更。

(三)已领取特行证的旅馆业,如新增客房需换发新证的,只对新增客房部分进行实地核查、验收。

(四)典当业特行证到期的,由各分局换发新证。新换发的典当业特行证,不再标注有效期限,也无需再年审换证。

二、对行业场所实行备案管理

(一)歌舞娱乐、游戏游艺、印刷、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场所依法实行备案管理,由经营者向属地派出所办理备案。

(二)洗浴按摩、棋牌、拍卖、旧货、机动车修理、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金银饰品收购置换、二手手机、开锁、3D打印等行业场所依照相关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由经营者向属地派出所办理备案。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工作中遇有问题,请联系市局治安支队(联系人:张家鸿,联系电话:13806069800)。

                 

 

附件:1.福建省公安机关办理特种行业和娱乐服务场所审批备案工作规范

          2.关于对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

 

 

                               厦门市公安局

                             2018414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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