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7-02-01-2014-002 主题分类 市局文件
发布机构 厦门市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4-05-30
文 号 厦公委[2014]19号
标 题: 中共厦门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中共厦门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共厦门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30 15:17 来源:厦门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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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局属各单位,消防、边防支队:

现将《全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厦门市公安局委员会

2014522


全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

防控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全市公安机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全体民警的责任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有效提升队伍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根据厦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厦门市《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标准化文件为规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深化防控内涵为抓手,着力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风险明确、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的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根据厦门市《实施指南》标准化文件规定,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预防保护为目的,通过查找全市公安机关的岗位廉政风险和每个民警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点,从源头上和流程上制定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超前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的长效工作机制,达到广大民警对岗位廉政风险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能力进一步提高,防控风险的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权力违规运行和违法违纪案事件进一步减少的目标。

三、主要内容

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岗位风险查找、岗位风险评估和岗位风险防控,实施的范围为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民警,其中重点为人事、财务、物品采购、物品保管和刑侦、经侦、治安、网安、出入境、户籍、交警、监管、法制、禁毒等拥有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等岗位及其工作的民警。

(一)规范廉政风险管理工作

《实施指南》将廉政风险防控的基本步骤、程序、内容等基本要素以标准化的形式固定下来。按照《实施指南》组织实施,做到统一识别方法、统一应对原则、统一防控步骤,形成标准体系。

1.规范工作步骤

严格按照《实施指南》组织策划、风险评估、风险应对、检查考评和持续改进五个工作步骤,形成科学规范的以年度为周期的廉政风险防控PDCA循环管理模式,使防控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2.统一工作标准

1)廉政风险分析。按照清权、确权、析权步骤分析风险,结合具体领域和岗位职责逐一清理和明确内外部权力,岗位职能与责任,并梳理业务流程,分析甄别权力异化的表现和载体,绘制一权二图(业务流程图和风险防控图)。

2)廉政风险查找。按三类五种查找风险点:权力运行风险,包括岗位职责风险与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包括体制机制漏洞和制度廉洁性漏洞;思想道德风险,包括道德风险与外部环境风险。

3)廉政风险评定。全体民警对照自身岗位职权,结合履职、制度执行情况,采取个人找、群众提、相互查、部门议、领导点、组织审等方法,认真查找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评价权力配置是否过于集中、自由裁量权是否过大、权力运行程序是否规范,评估风险识别与风险应对措施效果,确定风险等级。

4)廉政风险应对。按照放权、分权、亮权要求,制定权力配置、权力运行、权力裁量基准等应对风险措施,并在内外部公开,防范公权私用及利益冲突。

3.构建管理体系

1)建立风险评审机制。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审核把关,对重点部门、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风险等级评定、防控措施等情况进行评审,对领导班子成员和高等级廉政风险点防控情况认真进行审核,对拟出台的重要制度进行廉洁性评估,增强廉政风险防控的科学性。

2)完善信息采集机制。设立监督电话、举报信箱、网络投诉等信息反馈渠道,通过日常管理、信访举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网络舆情、问卷调查等方式,收集和掌握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可能存在的风险。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对廉政风险信息的分析研判,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3)落实预警处置机制。对可能引发违法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综合运用风险提示、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组织处理等方式,由防控责任主体向产生廉政风险的单位和个人发出预警,区分不同情况予以处置。对需要提醒的事项,要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警示提醒,要求当事人及时做出回答和说明,提出改进措施;对警示提醒后仍未改正,或出现苗头性、 倾向性问题尚未造成损失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已实施错误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

4)实行案件倒查机制。要针对查办的案件实行责任倒查,查找剖析薄弱环节,制定廉政风险防控的整改措施,防止违纪违法案件的再次发生。对不认真履行廉政风险防控责任,未采取有效预警处置措施,导致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肃追究相关防控责任人的责任。

5)健全防控责任机制。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责任机制。要强化纪检监察机构的监督责任,对高等级廉政风险点的权力运行,纪检监督和政工部门应加强监督。

(二)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标准化是每一个单位、部门必须做到的最基本要求。要在抓好《实施指南》贯彻落实的同时,内部权力配置和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分层制定岗位和单位的风险防控措施,形成较为科学合理的防控体系,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1.深化廉政风险教育

根据廉政风险等级和岗位特点,从容易产生问题的领域和环节入手,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牢固树立廉政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通过学习违法违纪案例和组织参观各种反腐倡廉教育展,持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突出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坚定三个自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崇廉尚廉的社会氛围。

2.深化权力结构配置

要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清理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规范非行政许可审批。要建立权力运行内控机制,推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要全面实施日常事务和权力运行程序化管理,提高权力运行的效率和效能。继续推进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系统、本部门的行政裁量标准和实施办法,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告知和说明理由、回避和听证、执法时限、重大或复杂事项集体讨论、过错责任追究等执法程序制度,加强对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的全程监督。要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保持公共职务廉洁性。

3.深化权力阳光运行

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和程序规定、工作规则、细化集体研究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用)的具体事项。要持续推进办事公开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要公开权力清单、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和办事结果,运用网上办事大厅等信息化手段,使公安行政业务管理权力尽可能向社会公开并在网上运行接受监督。积极推进权力运行综合电子监察平台建设,合理利用效能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功能,强化廉政风险信息采集、分析、反馈、处理,准确判断和妥善处置廉政风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市局成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孙兆洪任组长,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蔡国文和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刘峰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室、政治部、督察支队、法制支队、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纪委党风效能室,简称廉政风险防控办),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科学谋划,统筹发展,以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开展,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

(二)突出防控重点,统筹协调推进。开展具有公安机关特色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规范、监控行政权力运行的创新与探索,是对公安民警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要立足实际,确定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突出抓好拥有执法权、管理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把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融入到各岗位、各项业务流程,着力解决本单位涉及民生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等问题,努力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融入到各项业务工作的全过程。各单位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坚持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做到扎实有效推进。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监督指导。要坚持长远目标与阶段性目标相结合,进一步明晰权责、规范流程,增强风险防控力度,完善机制制度,增强制度可操作性。要严格按照厦门市《实施指南》标准化文件的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工作步骤、统一工作标准,建立评审工作机制、完善信息采集机制、落实预警处置机制、实行案件倒查机制和健全防控责任机制,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思明分局、后勤部、经侦支队和交警支队四个被确定为厦门市廉政风险防控联系点的单位,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按照《实施指南》确定的内容,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带头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率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工作要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惩防体系建设检查,并将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成绩,作为干部评价和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局将采取定期自查、重点抽查、年度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提高检查考核的针对性。

610前,各单位要将《实施指南》涉及的职权清理登记表(表1职权目录(表2权力运行流程图目录(表3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目录(表8报送市局廉政风险防控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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