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3-05-2019-006 | 主题分类 | 履职依据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9-12-31 |
文 号 | 厦公综〔2019〕350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宣布部分规范性文件失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市局决定对以下2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请遵照执行: 1.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规范的通知(厦公综〔2017〕21号)。2.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厦公综〔2017〕124号)。 |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组:
市局决定对以下2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请遵照执行:
1.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规范的通知(厦公综〔2017〕21号);
2.厦门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民爆物品安全监督检查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厦公综〔2017〕124号)。
厦门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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