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3-05-2025-004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6-03 | |
文 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关于依法处理代管车辆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关于依法处理代管车辆的公告 |
我局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代为保管三轮摩托车(电动)1辆、二轮摩托车(燃油)20辆、二轮摩托车(电动)13辆、二轮自行车(电动)10辆、二轮自行车(人力)25辆,因查无车辆所有人或车辆所有人经通知后未来领取,请车辆所有人、管理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明和车辆合法证明到分局办理车辆退还手续(明细清单详见附件一、二),逾期将依法移交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中心做销毁处理。
联系电话:15280230097(小庄)
厦门市公安局同安分局
2025年06月03日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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