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3-05-2024-008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4-12-06 |
文 号 | 厦公综〔2024〕203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的通知 |
各区委网信办、文明办,各区教育局、司法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各团区委,市公安局各分局、交警支队,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2024年12月2日是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根据上级部署,即日起至12月底,我市将组织开展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现将《厦门市组织实施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厦门市公安局 中共厦门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厦门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市司法局 厦门市交通运输局 厦门市应急管理局 共青团厦门市委员会
2024年1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组织实施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以“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为主题的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12月2日联动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活动;12月2日前后结合线上线下举办主题性、群众性、互动性活动;12月底前持续推进、总结提升,为下一步我市春运工作营造良好交通安全宣传氛围。
三、工作目标
将组织开展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举措,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开展综合治理、文明共建、宣传教育等各项工作,推动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深入人心。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部门协同,凝聚宣传合力。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部门优势,将主题活动与工作职能有机结合。公安交管部门要紧密围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深入推进源头隐患排查治理、交通安全防控、冬季专项整治行动、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行动等工作,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行动,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抵制交通违法,文明安全出行;网信部门要指导交通安全主管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相关网络作品网上传播,倡导“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的新时代交通风尚,广泛汇聚尊法守规、向上向善力量;各区委文明办要结合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教育引导市民群众遵规守法、文明出行;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学生交通安全提升计划,提升校园安全水平,指导中小学校定期开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主题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文明交通素养;司法行政部门要积极推动各相关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将交通安全融入“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在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交通运输部门要结合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严格加强源头监管,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深入开展内部警示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按规定做好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事故调查情况,及时公布一批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强化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曝光,警示企业、个人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各团区委要深入开展“青春自护”教育,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课堂、公益讲座和主题征文等普法活动,引导青少年常态化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
(二)完善主题策划,创新活动实践。各单位要突出“安全”和“文明”主题,用好各类宣传载体,全力做好主题宣传活动。一是开展全国交通安全主题月活动。即日起至12月2日,各相关单位要强化联合协作,精心组织策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各单位要结合部门实际,通过开展文艺汇演、交通安全宣讲、文创作品征集展播等方式,举办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现场活动,共同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二是开展冬季交通安全集中宣传。要结合冬季交通安全形势特点,综合运用“声屏报网端微”等载体,重点针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农村两违”、营运车辆乘客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违法行为,集中开展“一盔一带”“文明礼让”“酒后禁驾”等主题宣讲,多阵地、多形式全面铺开交通安全宣传,为下一步春运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打好基础。三是树立文明交通示范标杆。要结合自身特点,推选一批文明交通示范村居、企业、学校,评选一批“好骑手”“好司机”等文明群体,推广文明交通行动的典型经验做法,传播文明交通暖心故事,树立文明出行典范,推动文明交通携手共创。四是强化交通违法警示曝光力度。要针对本市酒驾醉驾、违法载人、超员超载、两轮车违法、驾乘不系安全带等典型事故和突出违法案例,结合冬季突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通过开展“随警作战”、发布新闻通稿、推送案例微文、制作违法曝光栏目等方式,及时曝光“酒驾醉驾”“飙车炸街”等各类交通违法案例,提升整治行动震慑力。
(三)加强文化建设,提升传播格局
各相关部门要聚焦文明交通文化内涵,推动交通安全文化蓬勃发展。一是积极探索文化融合。要强化文化意识,善用民智众力,积极探索交通安全文化与优秀传统文化、地域文化融合发展创新应用,充分挖掘创作一批传播持续力强、群众欢迎度高的文创作品。二是全力打造文化阵地。要结合我市特色文化历史、城市地标、人文风情,融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构建特色文化阵地,推动交通安全文化主题公园、文化长廊、文化景观、宣教基地等建设升级,打造交通安全文化公益研学、互动体验营、义务志愿队伍等特色品牌。三是增强宣传声量效果。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专业优势,组织策划“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系列特别报道,通过邀请主协办各联动单位进行直播连线、录制公益广告、专题访谈等形式,增强交通文明宣传的贴近性、服务性和伴随性;各单位要组织旗下新媒体账号矩阵联动,围绕年度主题创作一批短视频、公益广告等新媒体宣传品,围绕“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等话题词开展互动,并积极参与全国、全省“全国交通安全日”新媒体线上活动,形成精准直达、矩阵传播的宣传效应;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收看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和央视联合录制的《平安行·2024》特别节目,不断引领文明交通价值理念走深走实。
(四)动员社会参与,共创文明交通
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动群众和社会公益力量参与文明交通公益事业,推动文明交通共建共享。一是发动企业行业积极加入。要持续完善警保、警医、警邮合作机制,发挥车驾管业务入驻城乡邮政网点、保险便民服务网点触角优势,让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同时潜移默化接受交通安全知识;要充分发动各行业公益组织、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组建专、兼职交通文明普法宣讲队伍,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讲和公益服务,提升交通安全关注度。二是鼓励社会全员共同参与。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围绕文明交通主题,组织在校大学生、企业代表、私家车主等群体积极加入交通安全志愿活动;要引导交通、法律等各行业领域专家学者、文体界名人等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为文明交通代言;要联合街镇、村居,结合广场舞、书画摄影、运动健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举办文明交通公益活动,吸引社区群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交通安全事业、预防交通事故伤害的格局。三是全面做好“亮屏”行动。各单位要在原有宣传阵地的基础上持续持续发力,充分拓展社会面宣传载体,在商业办公场所、公交地铁车站、标志性主干道、热门景区、交通枢纽等地,依托固定宣传栏、LED显示屏、楼宇电视等阵地,投放第十三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标识和主题公益广告等内容,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全力营造主题宣传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将此次系列活动作为推进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的有力抓手,召开专题会议,加强联合部署,研究细化方案,落实项目责任,确保活动取得预期成效。
(二)密切配合,统筹推进。各单位要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通力协作,积极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切实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局面,不断提升公众对“全国交通安全日”的认知度。
(三)落实报送,形成闭环。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归纳、提炼好经验好做法,主题活动阶段性情况(含图文)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法制大队邮箱5305012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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