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7-03-05-2021-003 | 主题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12 |
文 号 | 厦公办〔2021〕4号 | ||
标 题: |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厦门市公安局何厝派出所等12个印章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公安局办公室关于启用厦门市公安局何厝派出所等12个印章的通知 |
各分局,局属各单位,驻局纪检监察组 :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公安局海防部门等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厦委编办〔2020〕5号)文件精神,原边防派出所成建制划归属地公安分局管理,机构规格均为副处级。原“厦门市公安局何厝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曾厝垵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沙坡尾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五通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高崎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凤安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嵩屿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后井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潘涂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大嶝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莲河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琼头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沃头边防派出所”分别更名为“厦门市公安局何厝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曾厝垵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沙坡尾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五通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高崎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后井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潘涂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大嶝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莲河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琼头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翔安区划调整后有关派出所调整的批复》(厦委编办〔2021〕172号)文件精神,将“厦门市公安局琼头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沃头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莲河派出所”分别更名为“厦门市公安局凤翔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金海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香山派出所”;撤销“厦门市公安局高崎派出所”,设立“厦门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设立厦门市公安局塘边站派出所的批复》(厦委编办〔2021〕173号)文件精神,撤销“厦门市公安局沙坡尾派出所”,设立“厦门市公安局塘边站派出所”。
为确保警务工作顺利开展,即日启用“厦门市公安局何厝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曾厝垵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塘边站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五通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民安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凤安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嵩屿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潘涂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大嶝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凤翔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金海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香山派出所”共12枚印章。
原“厦门市公安局何厝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曾厝垵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沙坡尾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五通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高崎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凤安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马銮湾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嵩屿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后井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潘涂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大嶝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莲河边防派出所”“厦门市公安局琼头边防派出所”和“厦门市公安局沃头边防派出所”印章同时作废,交市局办公室封存(存档)。
(新旧印模详见附件)
附件下载: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19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7号闽ICP备08002332号
版权所有:厦门市公安局(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