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KBAR ADEEL,男,巴基斯坦,2002年12月2日生,证件号码:QZ1330242,持有1033417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6年4月26日。
POTHA TEPTHIDA,女,泰国,2005年5月17日生,证件号码:AC4663515,持有10334178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NASIR MUHAMMAD ANSAR,男,巴基斯坦,2007年3月3日生,证件号码:MF9821891,持有103344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EI PWINT PHYOE女,缅甸,2004年8月1日生,证件号码:MH485281,持有10334157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
上述四人以华侨大学华文学院外籍留学生名义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学习类居留许可,目前均已退学出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现对AKBAR ADEEL等四人所持的居留许可予以宣布作废,宣布作废决定将于2025年10月20日起生效。
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