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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一夏 这八大交通“雷区”不能碰
发布时间:2025-06-18 08:45 字号: | |

大货车切勿超载。

交警严查违法改装。

交警加强宣传。

斑马线前人车互相礼让。

交警夜查酒驾醉驾。

厦门交警严查交通违法行为,为市民群众安全出行保驾护航。


  (厦门日报 讯)夏日高温易疲劳,聚会宵夜饮酒多,出行需求更旺盛,交通安全需格外重视。正值全国“安全生产月”,厦门交警特别梳理了近期查处的八大典型交通违法行为案例,它们如同潜伏在路上的“雷区”,极易引发事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交警特别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夏日出行,这些“雷区”碰不得!

  雷区

  酒驾醉驾

  6月1日凌晨,一辆小汽车在海沧隧道突然停下,驾驶员和副驾驶乘客迅速互换位置。不过这一切都被交警收入眼里。当车辆开到检查站时,交警立即上前对两人进行检测,坐在驾驶位的瞿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0mg/100ml,坐在副驾驶座的骆某为124mg/100ml,都达到醉驾标准。经查,瞿某驾驶证早就因酒驾被吊销,本想“仗义”相帮,却被交警识破。两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

  酒驾违法,醉驾更是涉嫌犯罪!饮酒后驾车是严重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酒后,由于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驾驶人会变得冒险而激进,还会过高地估计自己的能力,原先不敢做的事情,也“敢”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人人都应树立起酒后驾车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的意识,碰了酒就绝对不能碰车!

  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全时段、全路段、全覆盖,重点查处机动车包括摩托车的酒驾醉驾违法犯罪,以及电动自行车醉酒驾驶的违法行为。

  雷区

  失驾

  5月25日下午,湖里交警大队金山中队民警拦查到一辆小轿车,驾驶人石某神情慌张,无法当场出示驾驶证。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石某的机动车驾驶证于2022年因醉驾被吊销,属无证驾驶。当天他心存侥幸,本想冒用亲戚“石某龙”的身份,结果还是被识破,最终被依法处以15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交警提醒:

  失驾是指驾驶人由于醉驾、吸毒史、驾照过期、逾期未检验、记满12分等原因,造成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注销、吊销,从而失去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资格的情况。失驾行为危害极大,失驾人员可能未接受过正规驾驶培训或长期未驾驶,导致对车辆操作不熟练,难以应对突发情况;部分失驾人员存在侥幸心理,可能无视交通信号、超速行驶或酒后驾车,进一步增加事故概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失驾人员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可能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失驾属于无证驾驶范畴,保险公司通常将其列为免责条款,事故损失需由失驾人员自行承担。

  雷区

  改装+炸街

  近日,思明交警大队骑警在湖滨东路巡查时发现一辆非法改装车辆停靠路边。经核查,该车排气管、前唇、后视镜、升降尾翼等多处非法改装。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处以罚款5000元,扣留机动车,并责令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交警提醒:

  “非法改装”往往与“飙车炸街”相伴而生。驾驶非法改装车“飙车炸街”,不仅影响周边居民的休息和工作,对道路安全危害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改装时,除了排气管,部分车辆还会擅自改变机动车底盘、车辆有关技术数据等,这些行为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若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私自改装和拼装没有经过国家相关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在车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上埋下隐患。

  同时,非法改装的车辆无法通过年检,还可能对保险理赔造成影响。

  雷区

  斑马线前不礼让

  5月19日,一辆黑色小汽车在经过惠灵顿路厦门二中门口的斑马线时,行人已经行走在隔壁车道上了,但该车并未停车礼让,而是径直驶过斑马线,被抓了个正着。车辆驾驶人将面临罚款300元、记3分的处罚。

  交通提醒:

  斑马线是行人过街的安全线,是降低事故风险的生命线。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请务必牢记“有人停车、无人减速、主动礼让”,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在行人所在的车道及行人行进方向前一条车道内行驶的车辆,均应停车让行。若双向都有行人通过,车辆需同时顾及两个方向的行人让行空间。当左转车辆和斑马线上的直行行人同时遇到绿灯放行时,左转车应在被放行的斑马线前停车让行。

  同时,礼让斑马线不只是驾驶人的单方行为,行人也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快速通过。

  雷区

  超载

  近日,一辆重型自卸货车在马青路海沧大道路口被交警拦查。经查, 该车限重31000kg,实测总重71200kg,超载130%。最终,车辆驾驶人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并暂扣车辆及驾驶证。交警部门还将根据“一超四罚”原则抄送车辆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

  交警提醒:

  超载影响车辆性能和公共设施使用寿命,会导致车辆反应速度变慢,更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增大交通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概率;部分货物装载过多超长超宽,会挤占车道和遮挡视线,从而扩大盲区,诱发事故。此外还容易发生飘洒,危害道路安全,给其他车辆带来危险。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抵制超载违法行为,莫让货车变“祸”车。

  违法行为

  疲劳驾驶

  4月,张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环岛干道时,因疲劳犯困,恍神间车辆失控撞向路边水马锥筒及隔壁车道的机动车,造成人员受伤及多车损坏。

  交警提醒:

  疲劳驾驶对驾驶人的注意力、感知力、思维能力、判断力、意志力等都会产生影响,伴随而来的是视线模糊、动作呆板、反应迟钝、精神涣散等状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要避免疲劳驾驶,最重要的就是保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驾驶车辆避免长时间保持一个固定姿势;行驶一段时间后,在安全地带停车休息,放松全身肌肉,预防驾驶疲劳。要科学安排行车时间: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连续行车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20分钟以上;长途行车应由2人轮流驾驶,交替休息,每人驾驶时间应在2-4小时之间。

  雷区

  随意停车

  近期,厦门交警连续查处了4起大货车违法停车的“错误操作”,驾驶人随意将车辆停在路边,不仅占用道路,还严重影响路面行车安全,给其他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出行带来危险。交警依法对涉事车辆实施拖移,并对驾驶人处以罚款700元、记9分。

  交警提醒:

  违法停车行为,因时因地不同,危害性大小也有差异。高速公路违停、临水临崖违停、夜间占道违停等,极易引发亡人交通事故,危害性很大。

  大货车违停等于“危停”,其车体大、车身长、反光标识不清,如果随意乱停乱放,不仅影响交通秩序,还将带来安全隐患,尤其在夜间光线差、车速快,驾驶人、骑行人来不及反应,直接撞上去的事故时有发生。这类事故的特点是:夜间时段事故占比极高,危险警报灯使用率极低,违法停放问题极为突出,涉案货车防护装置和反光标识不符合国家标准,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极易受伤害等等。

  雷区

  骑车不按规定载人

  日前,潘某宇在集美区九天湖路与杏林北路交叉口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不仅在后座违法搭载一名成年人,两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且车辆还行驶在机动车道上,丝毫不顾忌旁边疾驰而过的机动车,十分危险。交警将对其不按规定载人、占用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交警提醒:

  在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他因素。如果不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等物体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电动自行车一定要按照信号灯及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通行,如果没有信号灯,要注意观察,确保安全再通行,千万不要为了赶时间而闯红灯。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通行,没有设置非机动车道的,应在道路最右侧路边通行;要注意观察路况,严禁随意变道,一定不能与机动车抢道,更不能逆行。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可搭载1名12周岁以下儿童,摩托车后座可载1人,但不得乘坐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轻便摩托车不得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