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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六次“大奖” 损失近两万
发布时间:2021-06-15 15:43 字号:

 

  (厦门日报 讯)厦门一市民购物抽奖,“抽中”名包和手机,最终却被骗近2万元。昨日,厦门警方发布案情提醒市民,端午小长假,市民群众留心骗子新幌子,警惕节日打折网购、抽奖等常见骗术。

  6月6日,市民周女士在家中刷到一条交友视频,按着视频里预留的信息跟对方发私信,两人开始聊天。对方称,他们公司网店正在做端午节活动,只要购买公司产品就能参与抽奖。周女士很感兴趣,对方发来一些商品图片及相应价格,并告诉她购买商品达到相应的金额就有相应的抽奖次数。周女士选购了两支价值766元的口红。

  付款后,对方先后发送抽奖二维码和六个抽奖码,周女士六次抽奖竟然都中了大奖——三个一等奖(LV包包)、一个二等奖(Gucci包包)和两个三等奖(苹果手机)。周女士问对方能不能折现其中的五件奖品,只留一部手机自己用。

  对方帮周女士计算好五件奖品折现后的价值总计47440元,并告知她根据相关规定,抽中的六件奖品需要缴交相关的“税费”9558.06元。可当周女士把9558.06元的“税费”转给对方后,对方却说因为周女士操作失误,公司财务审核不通过,要求周女士缴交1万元的“保证金”。周女士将1万元“保证金”转给对方后,便被告知由于是周末没有那么快到账,让周女士24小时后再查看是否到账。

  可等到6月7日16时许,周女士还是没有收到转账,又看到对方将自己的微信拉黑了,才意识到被骗,损失19958.06元。

  厦门警方分析,骗子瞄准网购一族总会抱着“能省就省”的心态,设下了“抽奖”的圈套。最后,利用交“保证金”“参与活动付税费”等理由要求受害者转账汇款。周女士点击所谓的“抽奖链接”,很可能是骗子为了增加诱惑性而事先制作的页面,为的是引诱周女士转出更多的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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